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關于建筑業營改增后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遼住建[2016] 49號)等文件規定,建筑業自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為適應國家稅制改革要求,滿足建筑業營改增后建設工程計價需要,現對我省建設工程價格信息工作做如下 調整:
一、價格信息的發布
為適應營改增后“價稅分離”的計價原則,2016年5月起我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中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各市補充材料價格信息、周轉材料租賃價格信息、機械租賃價格信息調整為不含增值稅的市場價格(含運雜費、采購保管費、運輸損耗費)。
二、價格信息的采集與上報
為規范信息采集工作及價格除稅計算,各市采集、上報的價格信息應為含增值稅、運雜費的市場價格。省造價管理總站按財稅部門相關規定統一進行除稅計算后向社會發布。
每月25日前各市通過省造價管理總站網站 “造價信息上報系統”上報各類價格信息,如遇節假日須提前2日上報。
三、其他說明
發布的除稅信息價僅適用于一般計稅方法,如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則按下列公式計入增值稅:
含稅價格 = 除稅信息價×(1+ 相應增值稅率)
2016年4月26日